笔下文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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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章(第3页)

子娴是什么存在,老叟是知道的,治水时打过交道。

虽然妖族喜欢血食,但敢将主意打到大妖身上,想着拿大妖吃血食的,古往今来都不多,子娴恰巧是其中之一,并且是唯一一个见到每个大妖都想着吃了进补的奇葩。

老叟,准确说,无支祈对子娴印象极深刻。

任谁差点被人给吃了都会对那人记忆深刻。

子娴拿着一只冰淇淋凭空出现在卫时彦身边,一口将冰淇淋吞掉,对无支祈笑道:“较量一二?”

较量个屁,四千年前就能跟他掐得你死我活,四千年后,对方比自己更强了,还掐个屁,无支祈腹诽不已。

无支祈无语道:“孟赢你怎么还跟人族混在一起?”

子娴更无奈的道:“他这辈子还是人。”

无支祈:“......”

“我没报复人族的意思,虽然吃了几个人族修士,可那也只是饿了,加上刚出来有点上火而已。”无支祈挺想哭,他在这里钓鱼自然不是真的钓鱼,至少此“鱼”非彼鱼,他真正想钓的是人族修士与图腾,血食自然是品质越好越补。

子娴的到来是意外,如果子娴力量不如无支祈的话,自然是超级大餐,奈何......呵呵,现在真是个误会。

子娴笑道:“我知道,我不是来为人族讨什么公道的,我是来打猎的。”

老叟无语,还能说什么,打呗。

老叟变出了一根黑色长棍,身形陡然高大起来,身上也冒出了银蓝色的长毛,活脱脱一只大水猿,妖气冲天。

卧槽!

卫时彦大惊:“别在这打!”

旁边可就是人类城市啊啊啊!

第152章世界缝隙

锵!

卫时彦说得太晚,一柄利刃破开子娴的脊椎而出,换了别个人,脊椎被破开,不死也得残,但子娴却毛事都没有,连衣服都没破开,只是脊椎尖端出现了一道口子,还瞬间就愈合了。

那是一柄血色的长剑,剑脊上隐约可见一条活动的五爪毒龙。

这是子娴的伴生至宝,也是子娴身体的一部分,名曰血劫。

在神族的历史上,血劫每一次出现都是生灵涂炭,饱饮神魔之血。

凶兽有至宝不可怕,恐怖的是凶兽拥有至宝的同时,那至宝的灵智就是它自己。

凶兽的伴生神器都是它们身体的一部分,如宁渊的剑就是它的脊椎,天地万物皆有灵,法宝也不例外,年深日久也会产生灵智,但凶兽的法宝不会,因为已经有灵智了。

如一个人的腿,因为已经受一个脑的控制了自然不会再受另一个脑的控制。

当然,这对凶兽本身而言是一件好事。

伴生至宝听着很神奇,实际上......子娴见过另一个拥有伴生至宝的神,便是凤凰,丫天天被自己的伴生至宝臭骂。

伴生至宝是有灵智的,而且还是不能换的那种,这么说吧,后天炼制的法宝,你要不满意的话,把法宝灵智抹了就是,再不济也可以送人。而伴生至宝,灵智无法抹掉,哪怕拆了,回头恢复了照旧恢复原本的灵智。至于送人,伴生这两个字可不是随便加的,伴生之意,与生俱来,相伴至死。

虽是宝物与主人的关系,却不是主从关系,而是平等的关系,还是不能换的那种。

不管伴生至宝跟主人相处得多上火,都不能换了对方,除非一方彻底湮灭了。可也没谁会为此刻意弄死另一方,伴生的关系有另一个副作用,一方彻底挂了,另一方就算不跟着完蛋也得重伤,少说得长眠千万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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